保兌銀行及開狀銀行皆可向貿易促進計畫處 (TFP) 取得收費及保兌期間參考報價。
歐銀保證收費和「歐銀保證函到期日」有關,「歐銀保證函到期日」則從保證函申請書第6項(貿易融資工具(eligible instrument)到期日)及第7項(貿易融資工具付款期間)計算得出。如果第7項為“At sight” or “By payment” or “On demand”(即期付款),「歐銀保證函到期日」為「貿易融資工具到期日」加15日。如果第7項為“deferred payment or post-financing or financing”(延期付款或出貨後融資或融資),「歐銀保證函到期日」為計算「延期付款到期日」後加15日。
舉例如下:保兌函申請書第7項(貿易融資工具付款期間)為複合運送單據顯示裝運日期後60日,最後裝運日期為2008年12月20日;及第6項(貿易融資工具到期日)為2009年1月10日。「歐銀保證函到期日」為下列兩個日期最遲者即2009年3月5日。日期1: 最後裝運日期(2008年12月20日)加60日再加15日即2009年3月5日。日期2: 貿易融資工具到期日(2009年1月10日)加15日即2009年1月25日。